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并推广新疆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与有效模式,深化校地协同与产学研融合,丰富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内容,由喀什大学法政学院主办,现面向全疆相关单位与个人开展“社会工作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第一批)。
征集重点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本着公开自愿原则,围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的实践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儿童/青少年/老年/妇女/家庭/社区/医务/残障康复/卫生健康/司法/学校/灾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救助/基层治理/志愿服务/新就业群体。
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征集坚持自愿参与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征集对象包括: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师生及研究团队。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派出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4.致力于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治理创新的企业、事业单位。
5.其他在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具有探索经验的组织或个人。
案例要求
1.真实性:需基于实际工作,客观介绍、事实清晰。
2.创新性:在理念、机制、方法或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3.有效性:已获得可评估的积极成效,提升了治理效能。
4.示范性:具有代表性、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
5.规范性:需按主办单位要求进行正文撰写与材料提交。鼓励各单位与个人开展协作、联合署名,加强产学研协同。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导向与研究伦理,无知识产权风险。
案例评估与应用
喀什大学法政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专业评估。入选的优秀案例将收录于“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案例集”,并给予相应证明和1000元案例征集咨询费。对于入选案例,喀什大学法政学院有权将其应用于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转化、教材建设、科学研究、成果出版、智库赋能等方面,使用时给予相应署名。对于具有重大实践与理论意义的突出案例,主办单位将组织深度调研及专题研讨,并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与后续学术交流活动。
征集流程与时间安排
1.案例撰写与提交阶段:有意参与者请按要求完成案例撰写(具体规范模板详见附件1),并于2026年5月20日24:00前提交完整材料(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后续批次案例征集将另行通知。
2.专家评审阶段:2026年6月上旬。
3.案例入库与证明发放:2026年7月起陆续办理。
4.后续推广:遴选优秀案例,进行公开发布、研讨交流等活动。
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报名表及相关附件证明以电子版形式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喀什大学法政学院指定邮箱ksdxfz@126.com。邮件主题与文件请统一命名为:“社会工作实践案例+个人/单位/团队名称+案例题目+联系电话”。
喀什大学法政学院
2026年4月27日